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審竹簡字第2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5 月 18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8年度審竹簡字第202號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丑○○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字第6309號、98年度偵字第566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拾罪,均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貳拾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 丑○○與翁裕隆、洪子庭、崔儷樺、張清峰、林芯妤、宋志桀、午○○、陳淑惠、陳君儀、陳瑾瑩、林心瀅、周佳蓉等人(翁裕隆等12人均由檢察官另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96年間均受僱於林義桐、酉○○(均由檢察官另為緩起訴處分),由林義桐在附表一所示地點申請設立如附表一所示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等,與知名媒體名稱近似之營利事業,並均由林義桐擔任實際負責人,共同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目的的犯罪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由丑○○與翁裕隆、洪子庭、張清峰、林芯妤、宋志桀、午○○、陳君儀、陳瑾瑩、林心瀅、周佳蓉(以下稱丑○○等11人)負責打電話予如附表二至六所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向其等佯稱係如附表一所示知名媒體之記者,要辦理公益宣導或週年慶活動等業務,要求贊助款項刊登廣告等情,致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陷於錯誤,以為係知名媒體所辦之活動,而同意贊助並支付如附表二至六各項所示之金額,丑○○等11人將同意贊助之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名單回報予林義桐後,由林義桐在附表一所示知名媒體刊登廣告並登載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全銜,再由酉○○、崔儷樺、陳淑惠負責將廣告版面及匯款單寄送至如附表二至六所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之處,其中部分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依約匯款至如附表七所示帳戶,部分則依約匯款時因附表七所示帳戶嗣後遭凍結而未能匯入。案經乙○○、辛○○、寅○○、戊○○、丙○○、癸○○、申○○、庚○○、亥○○、巳○○、壬○○、甲○○發覺受騙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 二、證據: (一)被告丑○○於警局詢問時及檢察官偵查中之自白。 (二)證人林義桐、酉○○、翁裕隆、洪子庭、崔儷樺、張清峰、林芯妤、宋志桀、午○○、陳淑惠、陳君儀、陳瑾瑩、林心瀅、周佳蓉於警詢、檢察官偵查中之證述。 (三)附表二至六所示之證人證述附卷可證。 (四)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匯款單影本各1 份附卷可證。 (五)蘋果日報、理財週刊、中國時報、新新聞報、眾聲日報廣告、新新聞報社函(96偵5691卷第324 頁)影本各1 份附卷可證。 (六)證人酉○○提供之員工薪資記帳資料1 份附卷可證。 三、論罪及科刑: (一)論罪: 1、核被告丑○○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第3 項詐欺取財未遂罪。 2、共同正犯:被告與林義桐等14人就上開詐欺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 3、數罪併罰:被告所犯前開詐欺取財82罪,犯意各別,行為可分,應予以分別論罪,合併處罰之。 4、未遂犯:被告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為未遂犯,應依刑法第25條第2 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科刑:審酌被告明知近年來國內多有詐欺、恐嚇集團犯案,竟仍為詐欺之犯行,以助長犯罪集團惡行,其對於社會秩序之擾亂不言而喻,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其犯罪次數雖多,惟各次犯罪對被害人等尚不致造成重大損失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454 條第1 項、刑法第28條、第339 條第1 項、第3 項、第25條第2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8 日新竹簡易庭法 官 馮俊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8 日書記官 蕭汝芳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339 條第1 項、第3 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 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一、新竹市○○路253 號5 樓: ⑴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以不知情之丁○○為名義負責人),名稱近似中國時報。 ⑵理財文化事業社(以酉○○為負責人),名稱近似理財週刊。 ⑶蘋果文化事業社(以翁裕隆為負責人),名稱近似蘋果日報。 二、新竹市○○路261 號5 樓:新新聞報社(以林義桐為負責人),名稱近似新新聞週刊。 三、新竹縣竹東鎮○○街23巷39弄23號:眾聲日報社(以酉○○為負責人)。 附表二:(96偵5691號案卷) 一、辰○○代書事務所,辰○○(第88頁),96年9 月之前,匯款4,000 元至中時文化事業社及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土地銀行中研院分行,未○○(第91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鷁振鋼鐵實業有限公司,乙○○(第101 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聯潔企業有限公司,辛○○(第106 頁),96年7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五、禾寅建設有限公司,寅○○(第110 頁),96年7 月間匯款1 萬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又96年8 月間匯款2 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己○○(第116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七、新竹市照顧服務協會,戊○○(第120 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頂福社區發展協會,卯○○(第124 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丙○○(第127 頁),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潤達建設有限公司,癸○○(第130 頁),96年6 月間匯款2,0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十一、熊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第133 頁),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二、庚○○(第137 頁),96年8 月間分別匯款1,000 元至新新聞報社、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三、新竹縣不動產仲介公會,亥○○(第140 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又匯款3,600 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四、峨嵋鄉公所,巳○○(第145 頁),於96年7 月間匯款1,500 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五、壬○○(第149 頁),於96年6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六、新竹林區管理處,子○○(第152 頁),96年6 月間匯款1,000 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七、新興彈簧科技有限公司,甲○○(第155 頁),96年8 月間匯款3,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八、省立新竹醫院,戌○○(第160 頁),96年9 月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附表三:(96偵6081號案卷) 一、南投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江素秋(第54頁),96年8 月間匯款1,5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埤頭鄉農會,許金水(第56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蘇澳鎮公所,曾明哲(第58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臺南市青草國小,鄭秋定(第60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另匯款1,5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2,500 元。既遂。 五、湖口鄉公所,劉碧華(第62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弓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崇明(第63頁),96年8 月間匯款3,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另匯款2,600 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共匯款5,600 元。既遂。 七、大里市農會,陳坤助(第65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八、谷錡科技公司,劉茂雄(第66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九、醇點生物科技公司,葉惠莉(第68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穀保家商,林鴻龍(第69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一、僑光技術學院,張也青(第70頁),96年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二、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林伯奇(第71頁),96年間要求匯款5,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三、桃園縣議員彰廷晟(第72頁),96年9 月間要求匯款各2,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十四、鴻澤建設有限公司,陳清賢(第74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5,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五、惟美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裕檑(第77頁),96年8 月間匯款1 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另要求匯款1 萬5,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附表四:(96偵6309號案卷) 一、新社鄉農會,劉南村(第90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張春榮(第92頁),96年7 、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稻江技術暨管理學院,林金朝(第93頁),96年8 、9 月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四、東南旅行社,戴秀琴(第96頁),96年7 、8 月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五、中科飯店,高雅鈴(第99頁),96年8 月間匯款3,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東南分社,莊錦德(第102 頁),96年9 月間要求匯款1,5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七、亞洲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蔡瑞龍(第103 頁),96年7 月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八、員林家商,金志強(第104 頁),96年7 月間匯款3,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鴻亞生物科技公司,黃明章(第106 頁),96年9 月間要求匯款3,6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震撼科技公司,戴盛豐(第110 頁),96年7 月間匯款3,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一、臺北縣三光國小,尹廉榮(第112 頁),96年間要求匯款1,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二、清雲科技大學,梁榮輝(第113 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附表五(96偵7374號案卷) 一、中國液化加氣站協會,謝耀陞(第9 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南投縣孔孟學會,簡輝茂(第13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泰谷光電科技公司,劉三寶(第18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合作金庫銀行迴龍分行,張伯彰(第21頁),96年8 月間匯款各1,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5,600 元。既遂。 五、新益成機械公司,程祺文(第25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基隆市民眾服務社,許淑芬(第28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七、味丹企業公司,張雄輝(第31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廣之香食品公司,田正祿(第35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臺南市養生協會,王琇瓊(第38頁),96年8 月間匯款各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新新聞報社帳戶,另匯款3,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7,000 元。既遂。 十、國姓鄉農會,吳福樹(第41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附表六:(96他1722案卷二) 一、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騰輝(第33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6,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南亞技術學院,廖文賢(第35頁),96年8 月間匯款3,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東立物流公司,高淑琦(第37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創意家行銷公司,黃瑞琦(第39頁),96年8 月間匯款8,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五、寶璽建設公司,郭文倩(第44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穎頡工程公司,朱乾宏(第121 頁),96年9月間匯款3,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元。既遂。 七、真道神學院,莊丁金(第124 頁),96年8 月間匯款1,5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符宏仁建築師事務所,符宏仁(第128 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嘉南農田水利會,郭玉鳳(第131 頁),96年8 月間匯款5,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華裕海運公司,黃明輝(第136 頁),96年9 月間要求匯款1,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賈玉蓉(第143 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二、弘康復健科診所,陳淑霞(第146 頁),96年7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三、臺灣省會計師公會,陳慶洲(第149 頁),96年7 、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又匯款2,6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4,600 元。既遂。 十四、大光長榮機械公司,洪忠良(第156 頁),96年7 月間匯款1 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五、新大陸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林治鍠(第160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六、勇信企業工程行,李信義(第162 頁),96年7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七、華穗護理之家,柯美菁(第167 頁),96年7 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八、桃園縣議員陳麗莉,陳禹彤(第171 頁),96年8 月間匯款2,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九、麗立妍生物科技公司,謝禕豈(第175 頁),96年7 月間匯款8,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十、靈知科技公司,林吉財(第179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5,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一、臺灣瀧澤科技公司,翁石松(第183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各2,000 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二、宜蘭觀光協會,曹素芬(第188 頁),96年8 月間匯款3,6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另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3,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三、桃園縣龜山國中,黃新棟(第194 頁),96年8 月間匯款1,0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四、21世紀不動產仲介公司,林見達(第197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3,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五、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林昆縉(第198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5,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六、巨瀚科技公司,余政溉(第204 頁),96年8 月間要求匯款3,000 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七、大康織機股份有限公司,詹靖盈(第207 頁),96年7 月間匯款3,600 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附表七: 一、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二、理財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三、蘋果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四、新新聞報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五、眾聲日報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