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票字第76號聲 請 人 窈窕佳人企業社 法定代理人 林沂蓁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陳昭伶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窈窕佳人企業社之營利事業登記資料,該企業社為獨資或合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