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家訴字第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繼承權拋棄不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1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家訴字第87號原 告 吳秉鈞 參 加 人 祭祀公業吳金吉 法定代理人 吳秉鈞 被 告 吳睿紘 吳宗明 吳宗儒 吳玉芬 被 告 鼎太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宏洲 訴訟代理人 林佳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繼承權拋棄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繼承權拋棄不存在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1 日家事法庭 法 官 邱玉汝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提出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1 日書記官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