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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05 月 27 日
  • 法官
    王佳惠

  • 當事人
    鄧淑卿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64號聲 請 人 鄧淑卿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5月23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0 年度司催字第2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0年4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佳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7 日書記官 陳思璟 ┌──────────────────────────────────────────────────┐ │附表:股票 100年度除字第16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1 │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2 │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3 │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4 │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5 │亞洲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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