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竹簡字第258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竹簡字第258號
- 原告
- 王榮耀
- 被告
- 永發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國昌
- 訴訟代理人
- 陳金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竹簡字第25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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