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9494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9494號
- 債權人
-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小野寺博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劉智豐即興榮企業社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請求依據為何?究係保全服務費用債務?抑或是損害賠償?如係請求損害賠償,請補正終止契約之釋明文件。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9494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劉智豐即興榮企業社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請求依據為何?究係保全服務費用債務?抑或是損害賠償?如係請求損害賠償,請補正終止契約之釋明文件。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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