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341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341號
- 聲請人
- 王聖煜
- 代理人
- 林婉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 年12月20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1年度司催字第2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股票 101年度除字第341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0001│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02│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03│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04│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05│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