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3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2 月 08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349號聲 請 人 陳燕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2月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92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1年9月11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29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2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麗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8 日書 記 官 嚴翠意 ┌──────────────────────────────────────────────────┐ │附表:股票 101年度除字第34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00-0 │ │1 │242 │ │ ├──┼──────────────┼──────────────┼────┼───┼────┼───┤ │0002│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0000-0 │ │1 │189 │ │ ├──┼──────────────┼──────────────┼────┼───┼────┼───┤ │0003│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000-0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