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631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631號
- 聲請人
- 釧宏鋼鐵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林明華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林明忠即泰明土木包工業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泰明土木包工業之營業登記資料(以釋明是否為獨資或合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631號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林明忠即泰明土木包工業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泰明土木包工業之營業登記資料(以釋明是否為獨資或合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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