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92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92號
- 原告
- 旭嘉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德倫
- 訴訟代理人
- 劉宏邈律師
- 被告
- 最愛大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簡嘉衛
- 訴訟代理人
- 易定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社區規約條款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 年7 月31日上午9 時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9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社區規約條款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 年7 月31日上午9 時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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