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77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9 月 04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7732號債 權 人 逸展系統生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浩騫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鴻正環能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聲請狀狀尾之大、小章。 ②鴻正環能科技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樂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