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1 月 1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232號聲 請 人 連文音 訴訟代理人 連慧敏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77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77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3年9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1 日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1 日書記官 李慧娟 附表: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232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2│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3│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4│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5│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6│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7│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 │1 │9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