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9 月 25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227號聲 請 人 徐美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9月24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4年度司催字第17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佳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5 日書記官 林兆嘉 ┌──────────────────────────────────────────────────┐ │附表:股票 104年度除字第22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10211-4 │ │1 │1000 │ │ ├──┼──────────────┼──────────────┼────┼───┼────┼───┤ │0002│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10212-6 │ │1 │1000 │ │ ├──┼──────────────┼──────────────┼────┼───┼────┼───┤ │0003│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12520-3 │ │1 │1000 │ │ ├──┼──────────────┼──────────────┼────┼───┼────┼───┤ │0004│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12521-5 │ │1 │1000 │ │ ├──┼──────────────┼──────────────┼────┼───┼────┼───┤ │0005│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12522-7 │ │1 │1000 │ │ ├──┼──────────────┼──────────────┼────┼───┼────┼───┤ │0006│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E0000975-9 │ │1 │10000 │ │ ├──┼──────────────┼──────────────┼────┼───┼────┼───┤ │0007│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E0000976-0 │ │1 │1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