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字第304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304號
- 聲請人
- 程靜芬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雙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相對人究為「雙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或「雙宏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304號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雙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相對人究為「雙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或「雙宏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