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542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542號
- 債權人
-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債權人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各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542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債權人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各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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