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4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停止強制執行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1 月 23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462號聲 請 人 巨匠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渼鈞 代 理 人 蔡甫欣律師 相 對 人 湯方宇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以新臺幣壹拾萬柒仟元供擔保後,本院一○五年度司執字第三一六一六號清償票款執行事件中就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一○五年度訴字第九六六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判決確定或撤回、和解終結前,應暫予停止。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有如附表所示動產前經相對人聲請本院以105年度司執全字第153號為假扣押強制執行查封,嗣再經相對人聲請以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清償票款執行事件調卷執行。惟系爭如附表所示動產係聲請人所有,相對人僅憑廣告招牌即認係該強制執行事件之債務人韓昌福所有,而予以查封、執行,聲請人已對相對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又如附表所示動產,聲請人已出賣,若無法交貨,將蒙受違約損失。為此,聲請人願供擔保,請求准供擔保後停止上開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等語。 二、按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依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有明文。 三、經查,聲請人對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清償票款執行事件,確已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現由本院以105年度訴字 第966號審理在案,業據本院調閱本院105年度司執全字第153號為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 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105年度訴字第966號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案卷核閱無訛。從而,聲請人聲請在第三人異議之訴判決終結前,停止上開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次按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擔保金額而准許停止 強制執行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預備供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其因另供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或其債權額為依據(最高法院86年度台抗字第442號裁定同此見解)。經 查,相對人於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執行事件中之執行債權額固為新臺幣(下同)1,300萬元,及自民國105年5 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然聲請人聲請停止上開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獲准後,相對人顯係受有如附表所示查封之動產暫時不能進行強制執行取償之損害。而如附表所示動產除編號2進口報價金額為 102,492元外,其餘部分經鑑價為504,000元,此有聲請人提出之進口報單影本及鑑定報告附於上開執行事件卷內可憑。據此,參諸聲請人所提起之第三人異議之訴案情之繁簡程度,參考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審程序審判案件之期限分別為1年4個月、2年(本件聲請人所提第三 人異議之訴,依其訴訟標的價額,不得上訴第三審),加上裁判送達、上訴、分案等期間,預估聲請人提起第三人人異議之訴獲准停止執行因而致相對人之執行延宕之期間約為審理期間3年6個月方得定讞。則以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市價及鑑定價額總額(606,492元)按法定利率計算,相對人因停止 執行可能所受之損失約為106,138元(606,492×5%×3.5) ,爰准許聲請人於供107,000元擔保後,在本院105年度訴字第966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上開強制執 行程序。 五、爰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汪銘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3 日書記官 周育瑜 ┌──────────────────────────────────┐ │105年度司執字第31616號強制執行事件動產附表 │ ├──┬────────┬──┬──┬──────┬─────────┤ │編號│物品名稱 │單位│數量│物品所在地 │備考 │ ├──┼────────┼──┼──┼──────┼─────────┤ │ 1 │電視牆LED模組 │ 箱 │ 4 │新竹縣竹東鎮│每箱內5片LED板 │ │ │ │ │ │工業一路38號│ │ ├──┼────────┼──┼──┼──────┼─────────┤ │ 2 │電視牆LED模組 │ 箱 │ 1 │同上 │每箱內9片LED板 │ ├──┼────────┼──┼──┼──────┼─────────┤ │ 3 │LED電視牆 │ 片 │ 1 │同上 │340cm*100cm │ ├──┼────────┼──┼──┼──────┼─────────┤ │ 4 │LED電視牆 │ 片 │ 1 │同上 │155cm*270cm │ ├──┼────────┼──┼──┼──────┼─────────┤ │ 5 │LED電視牆 │ 片 │ 1 │同上 │230cm*200cm │ ├──┼────────┼──┼──┼──────┼─────────┤ │ 6 │LED字幕機 │ 片 │ 1 │同上 │192cm*48cm │ ├──┼────────┼──┼──┼──────┼─────────┤ │ 7 │LED字幕機 │ 片 │ 1 │同上 │192cm*33cm │ ├──┼────────┼──┼──┼──────┼─────────┤ │ 8 │投影機Optoma │ 台 │ 1 │同上 │ │ ├──┼────────┼──┼──┼──────┼─────────┤ │ 9 │冷氣機 │ 台 │ 1 │同上 │大阪空調(分離式) │ ├──┼────────┼──┼──┼──────┼─────────┤ │ 10 │Caso紅酒櫃 │ 台 │ 1 │同上 │85cm*40cm │ ├──┼────────┼──┼──┼──────┼─────────┤ │ 11 │Tatung冰箱 │ 台 │ 1 │同上 │80cm*48cm │ ├──┼────────┼──┼──┼──────┼─────────┤ │ 12 │切割機GRAPHTEC │ 台 │ 1 │同上 │CE0000-000 │ ├──┼────────┼──┼──┼──────┼─────────┤ │ 13 │hp cp1025影印機 │ 台 │ 1 │同上 │ │ ├──┼────────┼──┼──┼──────┼─────────┤ │ 14 │事務機 │ 台 │ 1 │同上 │color Laser jetpro│ │ │ │ │ │ │MFPM277 dw │ ├──┼────────┼──┼──┼──────┼─────────┤ │ 15 │事務機 │ 台 │ 1 │同上 │EPSON WP-4531 │ ├──┼────────┼──┼──┼──────┼─────────┤ │ 16 │點鈔機 │ 台 │ 1 │同上 │Bill Counter │ ├──┼────────┼──┼──┼──────┼─────────┤ │ 17 │木頭柱 │ 個 │ 2 │同上 │ │ ├──┼────────┼──┼──┼──────┼─────────┤ │ 18 │紫色水晶洞 │ 個 │ 1 │同上 │ │ ├──┼────────┼──┼──┼──────┼─────────┤ │ 19 │主管辦公桌組 │ 組 │ 1 │同上 │含斗櫃6個.桌子1張 │ ├──┼────────┼──┼──┼──────┼─────────┤ │ 20 │電視SAMPO │ 台 │ 1 │同上 │ │ ├──┼────────┼──┼──┼──────┼─────────┤ │ 21 │大理石桌組 │ 組 │ 1 │同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