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2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221號聲 請 人 劉博煌 代 理 人 劉家全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11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密科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密科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41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41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10月3 日屆滿(原應於105 年10月2 日屆滿,因該日為例假日,依法順延至同年10月3 日),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民事庭 法 官 周美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吳月華 ┌──────────────────────────────────────────────────┐ │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密科博股份有限公司 │0004693 │ │1 │1000 │ │ ├──┼──────────────┼──────────────┼────┼───┼────┼───┤ │0002│密科博股份有限公司 │0004694 │ │1 │1000 │ │ ├──┼──────────────┼──────────────┼────┼───┼────┼───┤ │0003│密科博股份有限公司 │0004695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