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74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74號
- 聲請人
- 寶福聚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明章
- 訴訟代理人
- 陳永地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4月18日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民國104年度司催字第3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74號│├──┬───────┬────────┬──────┬──────────┬───────────┬────┤│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 考││ │ │ │ │ ︵新台幣︶ │ │ │├──┼───────┼────────┼──────┼──────────┼───────────┼────┤│001 │寶福聚建設有限│有限責任新竹第一│104年10月25 │1,893,698元 │CA1260049 │ ││ │公司李明章 │信用合作社竹北分│日 │ │ │ ││ │ │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