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134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134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群威先進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馨宜
- 訴訟代理人
- 王泓鑫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光正應用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惠君
- 被告
- 王鼎衡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偉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13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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