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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024號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10 日

法官楊明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024號

原告
葉家銨即大合企業社
被告
天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振昌
訴訟代理人
何曜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9月18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33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明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

書 記 官 劉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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