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200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200號
- 聲請人
- 魏明玉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115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115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9 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股票 106 年度除字第200 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0001│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6ND0001604-1 │ │1 │1000 │ │├──┼──────────────┼──────────────┼────┼───┼────┼───┤│0002│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6ND0001605-3 │ │1 │1000 │ │├──┼──────────────┼──────────────┼────┼───┼────┼───┤│0003│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6ND0001606-5 │ │1 │1000 │ │├──┼──────────────┼──────────────┼────┼───┼────┼───┤│0004│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6ND0001607-7 │ │1 │1000 │ │├──┼──────────────┼──────────────┼────┼───┼────┼───┤│0005│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6ND0001608-9 │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