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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65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2 月 07 日

法官王佳惠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65號

聲請人
洪家鋒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1月29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7年度司催字第15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股票 107年度除字第265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0001│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86-ND-0020439-4 │ │1 │1000 │ │├──┼──────────────┼──────────────┼────┼───┼────┼───┤│0002│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86-ND-0020440-0 │ │1 │1000 │ │├──┼──────────────┼──────────────┼────┼───┼────┼───┤│0003│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86-ND-0020441-2 │ │1 │1000 │ │├──┼──────────────┼──────────────┼────┼───┼────┼───┤│0004│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86-ND-0020442-4 │ │1 │1000 │ │├──┼──────────────┼──────────────┼────┼───┼────┼───┤│0005│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86-ND-0020443-6 │ │1 │1000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佳惠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7 日

書記官 張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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