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45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645號
- 原告
- 余昭慶
- 被告
- 光合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林達
- 法定代理人
- 亞佛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前ㄧ人之
- 法定代理人
- 法人代表人 連秀春
- 法定代理人
- 受訴訟告知 鍾林達
- 法定代理人
- 人
- 訴訟代理人
- 彭成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11月27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33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