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11 月 06 日
  • 法官
    楊明箴
  • 法定代理人
    鍾林達

  • 原告
    余昭慶
  • 被告
    光合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645號原   告 余昭慶 被   告 光合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林達 法定代理人 亞佛國際有限公司 前ㄧ人之 法人代表人 連秀春 受訴訟告知 鍾林達 人 訴訟代理人 彭成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11月27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33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6 日書 記 官 劉亭筠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