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26號

塗銷抵押權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17 日

法官邱玉汝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訴字第26號

原告
陳嘉慶
訴訟代理人
李麗君律師
被告
固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姚武憲即姚乾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7 月25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主文欄第一項關於「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抵押權設定登記予以塗銷。」記載,應補充更正為「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土地抵押權設定登記予以塗銷。」。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邱玉汝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謝國聖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