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63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63號
- 聲請人
- 詹秋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為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46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46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7年6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股票 107年度除字第163號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0001│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110-7 │ │1 │1000 │ │├──┼──────────────┼──────────────┼────┼───┼────┼───┤│0002│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89-1 │ │1 │1000 │ │├──┼──────────────┼──────────────┼────┼───┼────┼───┤│0003│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90-8 │ │1 │1000 │ │├──┼──────────────┼──────────────┼────┼───┼────┼───┤│0004│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91-0 │ │1 │1000 │ │├──┼──────────────┼──────────────┼────┼───┼────┼───┤│0005│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92-1 │ │1 │1000 │ │├──┼──────────────┼──────────────┼────┼───┼────┼───┤│0006│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93-3 │ │1 │1000 │ │├──┼──────────────┼──────────────┼────┼───┼────┼───┤│0007│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394-5 │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