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6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29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61號聲 請 人 蔡維書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1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80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7 年7 月18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80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7 年10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麗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書記官 謝國聖 ┌──────────────────────────────────────────────────┐ │附表:股票 107年度除字第26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17202-9 │ │1 │1000 │ │ ├──┼──────────────┼──────────────┼────┼───┼────┼───┤ │0002│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17203-0 │ │1 │1000 │ │ ├──┼──────────────┼──────────────┼────┼───┼────┼───┤ │0003│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17204-2 │ │1 │1000 │ │ ├──┼──────────────┼──────────────┼────┼───┼────┼───┤ │0004│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17205-4 │ │1 │1000 │ │ ├──┼──────────────┼──────────────┼────┼───┼────┼───┤ │0005│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17206-6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