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1 月 25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9號聲 請 人 張清文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 月18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246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246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12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宗穎 本件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6 日書記官 董怡湘 ┌────────────────────────────────────────┐ │附表:股票 107年度除字第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1 2 │ │1 │1000 │ │ ├──┼───────────┼────────┼───┼───┼────┼───┤ │0002│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2 4 │ │1 │1000 │ │ ├──┼───────────┼────────┼───┼───┼────┼───┤ │0003│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3 6 │ │1 │1000 │ │ ├──┼───────────┼────────┼───┼───┼────┼───┤ │0004│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4 8 │ │1 │1000 │ │ ├──┼───────────┼────────┼───┼───┼────┼───┤ │0005│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5 0 │ │1 │1000 │ │ ├──┼───────────┼────────┼───┼───┼────┼───┤ │0006│福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486 1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