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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10 月 31 日
  • 法官
    莊仁杰

  • 當事人
    林桂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74號聲 請 人 林桂香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0月24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18 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18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9 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莊仁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蔡美如 ┌──────────────────────────────────────────────────┐ │附表:股票 108 年度除字第17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上詮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1282-4 │股票 │1 │1000 │ │ ├──┼──────────────┼──────────────┼────┼───┼────┼───┤ │0002│上詮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1283-6 │股票 │1 │1000 │ │ ├──┼──────────────┼──────────────┼────┼───┼────┼───┤ │0003│上詮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154-7 │股票 │1 │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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