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47號
- 原告
- 黃中一
- 訴訟代理人
- 陳惠菊律師
- 被告
- 豐葉投資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陳衍至
-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承育律師
- 被告
- 林志沛
林建成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108年11月4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被告林志沛所涉本院10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刑事訴訟,確有影響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而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於民國108年11月4日裁定在該刑事訴訟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茲查前揭刑事訴訟程序業已終結,有歷審裁判查詢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依職權將原裁定撤銷,爰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