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2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2 月 1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220號聲 請 人 羅世楣即羅淑文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3號公示催告,並刊登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3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0 日書記官 陳麗麗 附表: ┌──────────────────────────────────────────────────┐ │附表:股票 108年度除字第22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4NX014855-9 │ │1 │500 │ │ ├──┼──────────────┼──────────────┼────┼───┼────┼───┤ │0002│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5ND719024-7 │ │1 │1000 │ │ ├──┼──────────────┼──────────────┼────┼───┼────┼───┤ │0003│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5NX022320-0 │ │1 │250 │ │ ├──┼──────────────┼──────────────┼────┼───┼────┼───┤ │000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6ND801631-3 │ │1 │1000 │ │ ├──┼──────────────┼──────────────┼────┼───┼────┼───┤ │0005│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6ND801632-5 │ │1 │1000 │ │ ├──┼──────────────┼──────────────┼────┼───┼────┼───┤ │0006│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6ND889633-2 │ │1 │1000 │ │ ├──┼──────────────┼──────────────┼────┼───┼────┼───┤ │0007│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6NX030235-8 │ │1 │125 │ │ ├──┼──────────────┼──────────────┼────┼───┼────┼───┤ │0008│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48664-7 │ │1 │7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