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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02 月 25 日
  • 法官
    李宇璿

  • 當事人
    郭郁玲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3號聲 請 人 郭郁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2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108年度司催字第143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4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1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宇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王恬如 附表: ┌───────────────────────────────────┐ │ 109年度除字第13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票號碼 │張 數│股 數│ │ │ │ │ │ │ ├──┼──────────────┼────────┼───┼────┤ │1 │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 │1 │1000 │ ├──┼──────────────┼────────┼───┼────┤ │2 │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 │1 │1000 │ ├──┼──────────────┼────────┼───┼────┤ │3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 │1 │1000 │ │ │(原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 │1 │1000 │ │ │(原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 │1 │1000 │ │ │(原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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