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2 月 14 日
- 當事人暐夏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燕倫、安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陳品峯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23號 原 告 暐夏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燕倫 訴訟代理人 曾學立律師 被 告 安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品峯 訴訟代理人 鄭涵雲律師 高晟剛律師 複代理人 雷宇軒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家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書記官 楊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