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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5號

損害賠償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0 月 12 日

法官鄭政宗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55號

原告
張詩妤
訴訟代理人
陳韶瑋律師(法扶律師)
被告
佳橋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律蓁
被告
謝文禓
被告
謝佳芸
共同訴訟代理人
路春鴻律師
複代理人
陳慶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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