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818號
- 原告
- 永信容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Nitin Dhawan(尼廷)
- 訴訟代理人
- 劉韋廷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吳佩軒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邱筠芝律師
- 被告
- 智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水芋
- 訴訟代理人
- 郭宏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5月1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 楊明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81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5月1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 楊明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