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59號聲 請 人 顏麗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11月9 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71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7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8 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書記官 李佩玲 ┌───────────────────────────────────┐ │附表:股票 109年度除字第159號│ ├─┬────────────┬────────┬──┬──┬──┬──┤ │編│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張數│股數│備考│ │號│ │ │ │ │ │ │ ├─┼────────────┼────────┼──┼──┼──┼──┤ │01│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104ND-00000749-1│ │1 │1000│ │ ├─┼────────────┼────────┼──┼──┼──┼──┤ │02│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104ND-00000750-8│ │1 │1000│ │ ├─┼────────────┼────────┼──┼──┼──┼──┤ │03│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104ND-00000751-0│ │1 │1000│ │ ├─┼────────────┼────────┼──┼──┼──┼──┤ │04│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104ND-00000752-1│ │1 │1000│ │ ├─┼────────────┼────────┼──┼──┼──┼──┤ │05│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104ND-00000753-3│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