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0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0號
- 聲請人
- 齊易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勝凱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本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2 月11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盛群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簽發如附表所載之本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稱: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本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108 年度司催字第263 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本票,為此聲請宣告該本票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本票,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263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該本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9 年度除字第20號│├──┬───────┬───────┬──────┬──────────┬──────────┬────┤│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本 票 號 碼│備 考││ │ │ │ │ (新臺幣) │ │ │├──┼───────┼───────┼──────┼──────────┼──────────┼────┤│001 │盛群半導體股份│彰化商業銀行新│108年8月25日│296,468元 │AS1944743 │ ││ │有限公司 │竹科學園區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