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1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3號聲 請 人 黃嘉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21號公示催告,並刊登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21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書記官 陳麗麗 附表: ┌──────────────────────────────────────────────────┐ │附表:股票 109年度除字第23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46423-8 │ │1 │1000 │ │ ├──┼──────────────┼──────────────┼────┼───┼────┼───┤ │0002│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48495-3 │ │1 │1000 │ │ ├──┼──────────────┼──────────────┼────┼───┼────┼───┤ │0003│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48496-5 │ │1 │1000 │ │ ├──┼──────────────┼──────────────┼────┼───┼────┼───┤ │000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48497-7 │ │1 │1000 │ │ ├──┼──────────────┼──────────────┼────┼───┼────┼───┤ │0005│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58801-1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