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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79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4 月 29 日

法官林宗穎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除字第79號

聲請人
山健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宏鵬
代理人
李麗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宗穎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嚴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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