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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84號

損害賠償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08 日

法官楊明箴

原告
竹榮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榮三
訴訟代理人
陳永喜律師
被告
日立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古宗翰
訴訟代理人
許隨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33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8   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4  日

書 記 官 劉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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