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82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44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10 日

法官林南薰

聲請人
楊文忠
代理人
張有朋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62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62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7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0  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麗麗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附表:股票    110年度除字第00014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0-0  1 10000  002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0-0  1 10000  003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0-0  1 10000  004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0-0  1 10000  005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0-0  1 1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