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5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76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30 日

法官彭淑苑

聲 請 人
霧霾控制系統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廣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17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支票,因遺失,前
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25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
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
聲請宣告附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經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25號公示催告
    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0年7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琬茹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76號       編 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1 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竹科竹村分行 110年1月29日 456,722元 CSA000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