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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履行契約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2 月 27 日
  • 法官
    鄭政宗
  • 法定代理人
    鄒育衛、施國興

  • 原告
    富昱鼎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凱峰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158號 原 告 富昱鼎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鄒育衛 訴訟代理人 劉君毅律師 被 告 凱峰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國興 訴訟代理人 賴勇全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4   日書 記 官 黃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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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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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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