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1 月 07 日
- 當事人白宏欽、洪翠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1號 聲 請 人 白宏欽 代 理 人 洪翠鴻 上列當事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月6日辯論終結, 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7 日書記官 郭春慧 附表:股票 110年度司催字第00019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1-0 1 1000 002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2-1 1 1000 003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3-3 1 1000 004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4-5 1 1000 005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5-7 1 1000 006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6-9 1 1000 007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7-0 1 1000 008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8-2 1 1000 009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89-4 1 1000 010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0-0 1 1000 011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1-2 1 1000 012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2-4 1 1000 013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3-6 1 1000 014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4-8 1 1000 015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43095-0 1 1000 016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700-8 1 1000 017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701-0 1 1000 018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702-1 1 1000 019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703-3 1 1000 020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704-5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