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16 日
  • 法官
    周美玲
  • 法定代理人
    李世雄

  • 原告
    典富電器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65號 聲 請 人 典富電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世雄 上列聲請人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8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編號1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編號1所示之支票乙紙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3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2年3月9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附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編號1所載之支票,經本院以112年司催字第2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6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6  日民事庭 法 官 周美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6  日書記官 徐佩鈴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典富電器工程有限公司李世雄 合作金庫竹東分行 111年12月18日 200,000元 QW1015043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