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訴字第56號
- 原告
- 集雅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盧乾三
- 訴訟代理人
- 黃正男律師
- 被告
- 繆宏謙(原名繆易辰)
- 被告
- 劉諺玲
- 被告
- 楊均蓉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龍其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勞訴字第5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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