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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989號

給付買賣價金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0 月 04 日

法官鄭政宗

原告
凱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亮賢
訴訟代理人
郭佳瑋律師
訴訟代理人
簡剛彥律師
被告
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新智
訴訟代理人
林仕訪律師

林育靖律師

呂紹瑋

黃旻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黃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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