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08 日
- 法官王佳惠
- 原告查梅君即查顯華之繼承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93號 聲 請 人 查梅君即查顯華之繼承人 兼訴訟代理 人 查道晴即查顯華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8月31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12年度司催字第91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王佳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書記官 黃伊婕 附表:股票 112年度除字第00019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002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8-ND-0000000-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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