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60號
- 聲請人
- 長生天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玉昌
- 代理人
- 陳淑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2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法官 林麗玉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60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台幣︶ 001 長生天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黃玉昌 台灣土地銀行 111年4月15日 11,747元 SCAA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