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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24 日
  • 法官
    王凱平

  • 原告
    謝志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83號 聲 請 人 謝志鴻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78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1年10 月14日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如附表所示股票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78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凱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4  日書記官 王恬如 附 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註 1 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38209-1 1 1000 2 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38210-8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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