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2 月 29 日
- 法官蔡欣怡
- 原告郭淑滿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4號 聲 請 人 郭淑滿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79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證券,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7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欣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4 日書 記 官 吳雅真 附表:股票 113年度除字第00004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002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003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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